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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鸡市委文明办启动首批星级志愿者、星级志愿服务组织(团体)评定工作

[ 信息发布:本站 | 发布时间:2022-07-02 | 浏览:1699次 ]

  近日,宝鸡市委文明办启动首批星级志愿者、星级志愿服务组织(团体)评定工作,旨在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大力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,鼓励激励志愿者、志愿服务组织(团体)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。

  根据2021年12月施行的《陕西省志愿者、志愿服务组织(团体)星级评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,一星、二星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(团体)由各县(区)委文明办组织评定,三星、四星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(团体)由市委文明办组织评定,五星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(团体)由省委文明办组织评定。


  宝鸡市委文明办此次组织开展三星、四星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(团体)评定。依据申报条件,“星级志愿者”要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,参与的志愿服务社会效益好,累计志愿服务时长、年均参加志愿服务次数、申报前一年度的服务时长需达到一定要求;“星级志愿服务组织(团体)”要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动力,注册志愿者人数、累计志愿服务时长、人均年服务时长、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项目、年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需达到一定要求,同时申报“四星志愿服务组织(团体)”必须获得“三星志愿服务组织(团体)”满1年。


  评定工作分为组织推荐、资格评定、媒体公示、备案发布四个阶段,由各县(区)委文明办进行资格初审,宝鸡市委文明办成立评审委员会,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定工作,并按要求颁发星级标志和证书,提升志愿者荣誉感和归属感。宝鸡市委文明办将每年组织对评定出的星级志愿者、志愿服务组织进行资格复审,对存在社会效益下降、活动开展不经常、虚报造假服务时长和积分等情况进行通报整改,甚至撤销星级资格。


  同时,宝鸡市委文明办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及时在“志愿云”注册,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,积累志愿服务时长,自觉将志愿精神转化为价值追求和实际行动,构建起团结互助、平等友爱的人际关系,形成“我为人人、人人为我”的良好社会风尚。